华人家长则对孩子期待值颇高,却不善于用希望法则,而爱找差距挑毛病,孩子得了95分,还非要追究为什么丢了5分。这种高标准严要求兴许适得其反,会扼杀孩子的很多希望使其灰心丧气。
3.力量法则:永远不要与孩子斗强

成人总是比孩子有力量,无论是拼体力还是斗智能和经验,不然多吃那么些年的干粮不是白吃了?因此大人与孩子较劲斗强本来就不平等,胜利了也不光彩。
当然,大人可以和孩子比赛一些他们擅长的具体项目,比如下棋等,但不要完全以输赢为目的。家长、老师以及与孩子关系密切的成年人,不可采用与孩子赌气、硬比等方式去刺激孩子。对心理感情处于不成熟阶段的少儿来说,“激将法”是不合适的。
如果孩子与大人吵架赌气,无论谁有理,大人都要主动与他们和解。成年人还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,尤其对孩子,该道歉该认错要及时进行。如果家长知错不改或不认,觉得在孩子面前认错是丢脸,也会让孩子学得固执己见。
4.管理法则:在孩子未成年前,管束是父母的责任

“子不教,父之过”在哪里都通行。未成年的孩子自我克制能力尚不成熟,因此父母必须负起责任来管束。但这种管束应该是充满亲情、人性化、科学而理性的,而不可把孩子作为私有财产来任意修理摆布。也不可采用简单粗暴的命令式,毫不顾及和尊重孩子的想法和人格。
另一方面,未成年孩子把家长视为靠山,合理的管教关怀,会让孩子们有安全感和被支持感,遇到问题危难会求助于家长。如果家长平时对孩子的一切(学业、表现、爱好等)太听之任之,好像是给孩子更多自由,但孩子却会感觉家长对自己“不在乎”而产生疏远。
5.声音法则:要倾听他们的声音

平等地对待孩子,给他们发言权,倾听他们的声音,他们才会说出真实思想。如果大人不尊重孩子的想法,忽视他们的心声,久而久之,他们会不敢对家长说真话,不爱与家长交流。而且,家长是孩子的老师和榜样,如果家长不耐心倾听孩子的话,孩子也会学样,不肯听大人的话,以至不懂得如何尊重他人。
对年幼的孩子,哪怕他们讲话词不达意,大人也要耐心地与他们交谈。任何粗暴打断或嘲笑他们讲话的行为,都会对孩子产生伤害,可能会影响他们的表达能力而羞于在人前开口,也或许反之,令孩子非要不合时宜地插话以引起大人的注意。
6.榜样法则: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榜样作用是巨大的

“以身作则,言传身教”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。家长检点言行极为重要,孩子的教养、兴趣、爱好等,多半来自生长环境的耳濡目染。父母、兄姐、亲友、师长、社会关系等都对孩子产生影响。母亲对于女孩,父亲对于男孩的影响颇为重要,双亲不全或者亲子分离过久,对孩子的成长显然不利。这里的十多条法则其实都可以用言传身教灌输给后代。